时间:201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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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公布了新修订的《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原《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6〕78号)同时废止。
本次《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主要修订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原规程中所用的“具有专业经验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修订为“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战略投资者”;二是对于需要银监会批准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监事长的任职资格不再需要银监会的核准;三是修改了原规程中第十五条,删除了财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任职资格中须从事金融工作3年以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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